人生故事《你的喜欢,我会记得》

第一次写情书,是在记忆中已被荒草覆盖的高中时代。那年,我18岁。情书的内容我已经记不清了,我唯一还记得的,是用楷体在信封上认认真真写下的收件人的名字。

青春年少时,我莫名其妙地就喜欢上了一个人。可能是她从我家门口走过时的背影特别纤瘦、好看,可能是她笑起来有一种让冬天瞬间变成夏天的魔力,也或者是因为她撑过的伞、看过的书、用过的笔记本正好是我喜欢的那一款。我也因此知道了她路过我家的时间、经常去的文具店,以及平日看书的喜好。我曾数次站在虚掩的门后,透过门缝看她走过,然后立刻背上书包出门,跟在她身后。

她是像马蹄莲一样的女生,温和、素淡,除了校服,她平常只穿单色的衣服,上面没有幼稚的卡通图案或者英文字母,也没有妖娆的花边。她的家教也许很严,她从不披头散发,头发不是剪短就是扎成马尾,显得清清爽爽。她从来不会买路边的小吃,也不会在卖零食的超市前停留半步,她一直向前走,马尾轻轻地一甩一甩,从来没有回过头,发现我的存在。

这样一个女生,她周身仿佛充满森林深处干净的气息,与那些喜欢争抢、化妆、嗑瓜子的女生都不一样。在她转学来到我们班后,我在上课时常常会因她而走神。她爱用蓝色墨水的钢笔写字,写在笔记本上的字就像风吹下的叶子,被她捡起,整齐地排列在一行一行的黑色横线上。她每周做语文摘抄,摘录的句子、段落都是很有哲理的那种。我印象最深的,是她抄过的《西西弗的神话》中的一段话:活着,带着世界赋予我们的裂痕去生活,去用残损的手掌抚平彼此的创痕,固执地迎向幸福。那时我们还是十几岁的年纪,读法国作家阿尔贝加缪哲学随笔的女生就像来自外太空,而我或许是因为好奇心作祟,或许是因为荷尔蒙太旺盛,所以迫切地希望自己能去她的世界里看一看。

那年毕业前,我开始写情书。夏天的周末,午后3点的阳光透过百叶窗照射进来,白墙上留下规整的灰色线条,如同一张信纸,任时间在上面书写着点点滴滴。我在姐姐的抽屉里找到了很多颜色素淡的信纸,一张张小心翼翼地撕开。

夏夜,入窗的月光明亮、皎洁,城市无风,略闷。我在台灯下一边擦汗,一边翻看民国时期文人写给自己恋人的书信集,花了近半个月的时间翻来覆去找了很多句子,再从中挑出自己喜欢的,在草稿纸上改了改,再一笔一画誊写到信纸上。因为想达到完美的效果,我不允许有任何差池,哪怕是一个标点写错了,我都要强迫自己重新写。其间,写废了多少张纸,汲了多少次墨水,我已不愿清算。

这样认真的劲头,我在以往看书、复习、考试时是从未有过的。一夜夜的辛苦付出,我终于完成一封长达5页的情书,我心想,这足以感天动地。写完最后一页的落款有一朵云喜欢你很久很久后,我往未干的字上轻轻吹气,心里很高兴,像吃了很多糖。

也曾想过像偶像剧里那样老套地把信件放在她的课桌兜里,或夹在她的书中,或选择傍晚放学回家途中太阳余晖照在彼此身上这样明亮而隆重的时刻,把信给她,让我多少个夏夜里纯情的念想得到她掌心的抚慰,也让我看到她羞涩地微笑着点点头。但我的内心养着一头畏惧的兽,牢牢地揪住我,让我放弃了这些想法。最后情书送出的方式是,我贴上了一枚80分的邮票,将它投向了那个呆板而沉默的绿色邮筒。

两天后,班长从班级信箱里取出信,交到了她手里。看见她拿起信的瞬间,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并努力把僵住的头往一侧摆,不想让任何人发觉我的异样。但我用余光看到她并没有拆信,只是看到信后愣了一会儿,便把信放到书包里,脸上的表情非常平淡,好像她曾收过千万封相同的情书,即使不拆也知道里面的内容。

一周以后,我没有收到她的任何回复,写在信里的联络方式像一处自作多情的伤口,被展示着。我心疼、难过,想到自己半个月熬夜得来的成果,难道就这样石沉大海?又转念一想,她是不是回去后忘记看那封信了?

不甘心的我决定亲自问问她。那天,她和几个同学值日,我站在走廊里等她,内心紧张、慌乱,和她一起搞卫生的同学先走了,教室里只剩下她一个人。我走进教室,她抬起头,用手指勾了一下飘到眉间的发丝,看着我,眼睛里像是有泉水涌出。这么晚了,你怎么还不回去?她笑着问我。我瞬间说不出话来,只对她尴尬地傻笑了一下,在心里排演了几十遍跟她说话的场景、设想过的回应、理想中的后续,此刻都无影无踪。我多想喊住她,跟她说起我写的信、对她的情感,但直至她走后,在日光灯下空留一个很浅的背影,我都没有勇气说出自己的心事。

那一刻,我咬了咬牙,冲出去,想追上她。我满头大汗地跑着,喘着粗气,终于来到她面前。她诧异地看着我,很快从我的表情中读出她料想到的信息,表情恢复了往日的淡然。

信那封用蓝色信封装的信,你看了吗?我用力从口中挤出这些字。

她摇了摇头。

你是忘记看了吗?我很希望她能给出一个肯定的回答。

结果,她仍然摇了摇头。我立即转过身朝反方向跑,夏天真热,不知道是汗水还是泪水洒了一地,我眼前一片模糊。

我擦了擦湿润的眼角,强撑着忍住心里的崩溃,跟自己说以后不准再做这样的蠢事了,绝对不会有第二次了。

高考前一周,我在整理抽屉的时候,一封信掉落在地。我拾起一看,正是自己写给她的那封,完完整整,不曾被打开。

她是什么时候悄悄还给我的?我在脑海中检索不出一个答案。就在我把信放到书包里的那一刻,我看到信封背面有一行清秀的字迹,那是她写下的:谢谢你做的一切,只是我真的不适合拆你的信,你的喜欢,我会记得。

那个夏天在我的青春里打上了一块烙印,有我最天真的浪漫,有我最隐秘的忐忑,还有我铭记不忘的忧伤。有些人,你念念不忘,她亦有回响;有些人却自此杳无音信、下落不明。她和这封信就这样被永远定格在我十几岁时的世界里,没有回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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